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经对申报企业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龙岗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审议,确定龙岗区第六届区长质量奖拟奖企业为:深圳市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力嘉包装(深圳)有限公司,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0日(五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龙岗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反映公示对象在依法经营和遵守商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个人实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示负责。 秘书处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受奖资格的,取消拟奖企业的受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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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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